加拿大家庭团聚及父母超级签证
家庭团聚
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或加拿大公民等人士,只要年满18岁,年收入达到政府规定的担保资格,而他们在加拿大居住期间是可以担保他们的配偶(或同居伴侣)及19岁以下随行子女或领养子女、父母、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等移民加拿大。
一般来说,在申请期间申请人都必须身在加拿大境内。申请人在提交申请时必须具有合法入境和合法居留的临时居民身份, 并且在整个等候申请结果期间必须保持合法身份。
可以提出申请的家族成员:
- 配偶(普通法或同居伴侣)
- 受抚养子女
- 永久居民的父母,或
- 永久居民的祖父母
Super Visa超级签证是允许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申请其父母和/或祖父母到加拿大临时居留的签证。这种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10年,或者到护照到期为止。父母和/或祖父母每次入境加拿大最多可停五年,到期还可以申请延期逗留2年。
请人的条件:
1. 邀请人(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)必须提供符合加拿大政府规定当年家庭收入要求的财务证明,以保证足 够支持他们的父/母和/或祖父母在加拿大的生活费用,并需要出具近一年的税务记录和目前的就业信来证明 收入水准;
2. 18岁以上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父母和祖父母;
3. 您必须拥有至少一年及至少$100,000加币保额的有效加拿大医疗保险;医疗保险包括Health Care, Hospitalization and Repatriation。